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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舊約聖經為神所默示,原版真實無訛,全然啟示神拯救世人心意,乃神賜基督徒在信心與生活上之最高權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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獨一無二盡善之真神,為萬物之創造主,以聖父、聖子、聖靈三位合一而永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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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穌基督為真神,為真人,因聖靈感孕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。照聖經所載,死在十架上,為我眾之罪作挽回祭。並且身體從死裏復活,升天在至高尊榮者之右邊,為我眾之大祭司與中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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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靈之工作在榮耀主耶穌基督,於此世代中使人知罪悔改,罪人因信得重生。信徒因聖靈之內居、引領、教導及加力量而敬虔事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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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乃按神之形像而被造, 因犯罪而墮落, 惟藉聖靈之重生始得獲救恩與屬靈生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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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穌基督流血與復活乃信徒得救與稱義之獨一根基,惟接待耶穌基督者方從聖靈而生作神之兒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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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禮與聖餐乃教會現今應遵行之聖禮, 而非得救之條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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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教會乃在耶穌基督裏有得救信心者,藉聖靈重生,一同在基督身體上聯合組成,以耶穌基督為元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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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屬真教會之成員始合格為地方教會會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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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穌基督為教會之主及元首,各地方教會在基督轄下有權決定及處理教會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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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穌基督在千禧年前即親身再來,此有福之盼望對信徒之個人生活與事奉關係極其重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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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死後身體必然復活,信徒復活與主同在樂享永福,不信者復活受審判在知覺中服永刑。